浙江省举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启动暨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活动 ---浙江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正式实施
2023-06-01
2023年6月1日,浙江省民政厅在杭州市滨江区举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启动暨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8对来自北京、甘肃、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福建、湖北、四川、江苏、安徽、云南等省份,在滨江区创业生活的省外户籍新人,在杭州市滨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并参加集体颁证仪式。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李爱燕、杭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张志刚,杭州市滨江区政协副主席谢惠芬出席活动。省民政厅、杭州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杭州市各县(市、区)民政局领导及滨江区街道、骨干企业负责人等共同见证了这一幸福时刻。
202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浙江省列入试点省份,按照民政部部署,浙江省出台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同时继续实行“全省通办”。即一方或双方浙江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任意一个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浙江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近年来,浙江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8年12月1日实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通办。2020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复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率先破法改革,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累计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16.8万对。同时大力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率先开展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全面实现婚姻登记智能化、智慧化、一体化集成服务,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打下坚实基础。